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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的护士与患者隐私权有什么关系长春律师

2020-09-16 16:09 来源:zlw002
核心提示:生活中许多人因为身体原因去门诊看病,门诊护士清楚知道患者所患具体疾病,如考虑到患者得知自己患何种病的后果,门诊护士很有可能会对病人进行隐瞒,患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。那么,门诊的护士与患者隐私权有什么关系?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。

  一、门诊的护士与患者隐私权有什么关系长春律师
  在护理工作中,由于治疗护理的需要,可能会知道患者的一些隐私(诸如个人家庭及个人经历的不幸与挫折、婚姻恋爱及性生活的隐私、私人财产等)。护士在疾病诊治过程中的特殊地位,有很多机会触及患者的隐私。但目前因多方面的原因,患者的隐私权保护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,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事例时有发生。
  医疗护理活动中可能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表现:
  (1)有关患者个人信息,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的隐私内容,是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向医生和护士公开,却不愿让他人知道的隐情,在未取得患者本人同意前,护士不得向他人泄露。如很多求助与咨询的患者,他们并不希望将自己的心里“秘密”告诉别人,在提供护理服务的过程中,个别护士有传闻“秘密”的行为。
  (2)在就医过程中,患者不得不向医生袒露一些自己的隐私,因为医院管理措施不当,这些隐私常会被曝光。如医生询问病情涉及患者的隐私时,身边有候诊患者旁听和围观。
  (3)关于患者的身体隐私部位,在诊疗护理活动中,需要暴露患者身体隐私部位的情形经常发生。如心电图检查、超声检查、妇产科检查和肌肉注射等操作。
  (4)门诊日志登记要求需完善患者的个人信息,如姓名、住址、工作单位、电话号码和个人病史等,但在日常工作中,偶有遗失门诊日志登记本的现象。
  二、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行为长春律师
  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二条
  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,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,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:
  1、未经公民许可,公开其姓名、肖像、住址和电话号码。
  2、非法侵入、搜查他人住宅,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。
  3、非法跟踪他人,监视他人住所,安装窃听设备,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,窥探他人室内情况。
  4、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。
  5、私拆他人信件,偷看他人日记,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,以及将他们公开。
  6、调查、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。
  7、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、公布。
  8、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。
  9、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。
  10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。

  通过上面文章门诊的护士与患者隐私权有什么关系的介绍,相信大家也是对该问题有了一定了解,为此大家还有任何疑问或是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,可以随时欢迎来电我们长春律师免费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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